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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5年01月22日

  嘉考发〔2015〕3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省(部)属在嘉有关单位:

  根据省软件考试实施办公室《关于2015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软考办〔201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与专业资格名称。高级资格: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中级资格: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初级资格:程序员、网络管理员、信息处理技术员。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专业类别考试。

  三、合格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办法。考试合格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相应级别证书的人员,表明已取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及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聘任办法按原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专〔2007〕345号)第四条规定执行。

  四、考试时间、内容和地点。考试日期为5月23日,具体为: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程序员、网络管理员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基础知识),下午14:00-16:30(应用技术);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综合知识),下午①13:30-15:00(案例分析),下午②15:20-17:20(论文);信息处理技术员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基础知识),下午应用技术科目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考试时间根据报名人数分批进行,时间为:第一批23日下午13:00-15:30(A卷),第二批23日下午16:30-19:00(B卷),第三批24日上午9:00-11:30(C卷)。

  基础知识(综合知识)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用技术(案例分析)科目除信息处理技术员(初级)外均为填空或叙述题,在答题纸上作答,信息处理技术员(初级)应用技术科目考试在计算机上进行;论文科目为写作题,根据题目要求当场写出论文。

  我市考试地点除信息处理技术员外均统一设在嘉兴市区(信息处理技术员考试地点在杭州)。

  五、考试报名办法、时间及要求。2015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于3月10日至4月7日登录浙江软件考试网(www.zjrjks.org),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如实、完整输入本人的真实信息和上传电子证件照片,待照片审核通过后,在网上交纳考试费用。开通网上交费后不再进行现场确认,报考人员已通过网上报名但未网上交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考试收费标准按浙价费〔2010〕258号文件规定,报考高级的每人210元,报考中级的每人140元,报考初级(信息处理技术员除外)的每人140元,报考信息处理技术员(初级)的每人170元。考生的交款票据,在考试当日由监考人员发给。

  六、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已在网上报名并在网上交费的考生,请于5月15日至22日,根据网上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直接在浙江软件考试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等资料,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成绩公布。2015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在国家确认后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浙江软件考试网查询。

  八、考试辅导资料及培训。2015年上半年各级考试教程和辅导用书可在浙江软件考试网上订购。需要参加考试培训辅导的人员,可在网上查阅有关培训信息并报名参加。浙江省软件考试实施办公室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97号浙江科贸大楼十二楼,邮编:310007,电话:0571-85118167、85116542,传真:0571-85116542,网址:www.zjrjks.org,Email:zjrk@163.com。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部门要主动与当地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发动工作。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令)处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

      

嘉兴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5年1月22日